看你怎麽定義長期了,難治但是能治的病大部分治療周期在2-3個月內

如果連續治療時間超過這個周期,我基本上就投降不治了。 說明我的學習還不到位,治不了這個病。
如果我能治的病一般都能在3個月內完成治療。

我治皮膚病要不就沒有效果,要不就很快好。一個月內還沒有好的,我基本上就沒有信心能治好它了。
另外,超過45歲以上的人,特別是女性,治療時間可能會延長20%左右,因為胃氣已經開始衰敗了。
年齡超過60歲的人就非常難治了,人體正氣全麵衰落,病人隻要無意中做了點反事,可能一個月的治療就全功盡費。這種病人除了我的至親,一般我都直接投降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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