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定義混亂了。-:)

來源: 有言 2019-05-08 21:27:4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09 bytes)

如果在和外國人談判過程前後,收取外國人的錢財,這種特別情況下的貪汙,可以看作賣國賊。

其他貪汙再多,隻要能打到日本東京去,像美國軍隊,讓日本人乖乖的簽訂對我們有利的條約,不能說是賣國賊。-:)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