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很抱歉聽到您麵對這種情況,基本上您們麵對的是債權執行的問題,
(B)對方可以做的是對於您目前銀行中的存款進行扣押的動作,就算是您現在轉移財產也為時以晚,對方應該已經取得您詳細的資料才會發律師信給您.所以您心理最好有準備.
(C)對方可以就您目前工作的地方要求HR部門按月扣押部份的薪資做為償債(一般應該不超過總薪資的25%),所以您不想讓您公司知道可能很難,然而您公司用這個為理由解僱您的可能應該不大,(執行因為這樣做有可能麵對您提出"對工作權歧視的訴訟)但是日後有可能用其他的理由解僱您
(D)對於您的車,如果價值在五千元以上,對方有可能會經由法律程序扣押之後經拍賣取得現窾償債然而一般對於這個部份如果您們能證明這是您們用來通勤上班的唯一方式,您們或許可以保住這部車.
(E)然而無論如何,對方應該不能直接到您們家搬家俱
基本上因為不知道您在那一州,所以老貓無法告訴您在您州的詳細的程序,然而個人的建議是您須要立即與對方聯絡,看看如何建立一個償債的計劃,基本上如果您能夠讓對方了解您們真的有心要還錢,或許還有協商的餘地.
同時老貓隻有說如果您們現在如果還有朋友可以借您們錢,或許您們應該考慮開始打電話求助.
回複:有誰能幫我看看這封律師信嗎?急死人了。謝謝啦。
所有跟帖:
• 太謝謝老貓了。沒付清款的車他們不能拿走吧? -愛在深深秋- ♂ (0 bytes) () 10/02/2007 postreply 06:29:37
• 一般的情況,您的車商有第一順位的債權,對方有第二順位. -單身老貓- ♂ (162 bytes) () 10/03/2007 postreply 20: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