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伊利諾州是採用"Fault System"的州,所以車禍的究責是以雙方的錯誤比例來決斷。沒有所謂對方全錯的說法。
(B) 請閱讀下列資料,https://www.bikelaw.com/laws/illinois/
在伊利諾州,因為自行車非機動車輛,所以夜間行車有其特別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
At night, a bicycle must be equipped with a front white light and a rear red reflector or light, both visible from at least 500 feet away.
所以,如果您孩子的自行車,沒有前車燈,同時,沒有穿反光背心,那麼出事的比例在所難免,因為在黑暗中,能及時反應所需的時間至少在6-7秒,當時對方因為是左轉進入停車場,如果事先沒有看到迎麵而來的自行車,肯定沒有足夠的時間反應。
同時,老貓不知道,在停車場入口處是否有任何交通號誌或是停止的號誌,如果有,自行車仍然需要比照機動車輛一般遵守號誌的規定。(問題在,您的孩子在通過停車場入口時,是否遵循停、看、聽的要求,還是就直接逕行通過.....)
(C) 律師不是經營慈善事業,律師是營利事業,所以沒有所謂不收錢的事,一般的收費都是三分之一的賠償總額,加上所有的其他行政與訴訟所需的規費。(通常最後的收費是是整個賠償金額的 45-50%),現在的問題是,
(I)如果最終所得的判決是高標準的賠償,但是對方沒有錢付,你們仍然負擔所有的律師費用,因此,有可能你們還得賠錢給律師。
(II)如果最終的判決,接近或是低於保險公司所 offer 的和解數額,扣除所有律師的費用,與你們的醫保要求返還的醫療己付的費用,你們有可能拿到非常少的賠償,或是還得賠錢。
(III) 最大的問題是對方的車保是小公司,所以錙銖必較是自然的事,最壞的情況是對方的保險公司,雞蛋中挑骨頭,找到任何原因,拒絕理賠,(因為對方的保險公司是代表對方來賠償,法律上,並沒有硬性規定保險公司一定要完全理賠,如果有任何原因,對方的保險公司認定對方有問題,(如保費沒有如期繳納....),拒絕(代表隊方)理賠,是有可能的。
(IV),最終,就算是您的孩子蒙受任何長期性的腦部傷害,因為事發時,他沒有戴頭盔,對方的律師也可以爭辯這個傷害的造成與您的孩子自己的疏失有直接的關係,所以能夠大幅度將理賠的金額降至最低,請參考下列資料的 Page 2與3,(這是官方的資料,對於騎士安全帽的要求)
https://www.ilsos.gov/publications/pdf_publications/dsd_a143.pdf
總之,找律師處理是應該的,但是如果認為對方一定應該理賠,那麼你最好有心理準備,這不見得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