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被告這封律師信

我們在small claim 告一個contractor for poor workmanship and defective construction. 我們所在的地方允許所有材料upload 到網上。 本來是4月初開庭。結果那天被告contractor 沒有出現在網上法庭。被告律師在網上上傳了一份材料說他們沒有收到我的confirmation of affidavit of service confirming the case being delivered to the 被告。 結果網上zoom 法庭就我和法官和他的助理。  我向他展示了我的發票顯示我已經支付了county sheriff for them to deliver the affidavit of service.  法官說這個不行。我必須要有county sheriff 的回執確定已經成功deliver.  他說他解散今天法庭。替我reshedule 到5月。 結果大概兩周前, 我看到被告律師在網上法庭上傳了下麵這份文件。好像是說我因為不住在本州 (我離我告的那個房子不在同一個州,大概100多邁的樣子), 我需要post security of $50 with the court.  我不是很清楚這是什麽意思。 我就給county court 打電話。接電話的人說他沒有從係統裏看到需要我交錢的地方,所以不能網上交錢。他也不清楚那裏交錢。建議我谘詢律師或者等開庭那天問法官如何交錢。  我不介意交這個50刀, 我認為我有high chance to win. 但我擔心被告律師會以此為借口再次不出庭或者幹脆要求法庭dismiss 這個case.  我想請問老貓或其他專家。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我需要在開庭前跑一趟法庭交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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