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允許的嗎?我發覺在我本來應該上庭的日期,我的律師有另一個hearing,是個索賠5億的class action,他還是第一律師(有幾個律師)這是可以的嗎?網上有說有些律師會這麽排期,因為通常至少有一個案子不會上庭,可這樣不是不負責任嗎?算negligence嗎?
在我本來應該上庭的日期,我的律師有另一個hearing,這是可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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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同意就行。
-weisha_美國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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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21 postreply
06: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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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證明我有直接損失。但他也沒告訴過法官他同時有兩個案子需要上庭的
-april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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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21 postreply
17: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