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Hello2002. 今天老貓先生也提出類似問題。 實際情況是,demolition天棚(這時石棉會掉出來)是前房主做的。我們隻是在徹底清理損壞部分的建築材料和生活垃圾時將房子清幹淨,準備施工。當然,我們從來也沒有申請過任何出租房的permit.
法院的搜查令是我們收到的第一個官方文件。在此之前,政府沒有任何問詢和聯係。法院的通知也沒有提及任何理由和根據。所以,搜查本身就是站不住腳的。難道政府可以在沒有任何根據的情況下搜查私人住宅嗎?現在,時間過去了近兩個月,他們還是拿不出任何根據,也拿不出陽性的結果。難道我們還要為他們的錯誤行動買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