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撤訴不在於受害者,而是在於公訴人(district attorey)

第一,你是受害人和證人,你連出庭作證都不能拒絕,更何況撤訴。

所以至關重要的是給你兒子找律師,而且由於你是證人,你可以給律師付錢,但是不能和對方律師交流,否則你兒子的律師有威脅證人的嫌疑。這個他應該清楚,會拒絕和你說任何關於案件的問題。

至於你的兒子如何辯護,都取決於律師,大不過庭前和解,一般來說,家庭暴力如果情節不是很嚴重,而且是初犯,一般是緩刑,不會進監獄。

如果一定要出庭,由於這個辯護需要醫療證明,醫學專家作證,便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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