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才發現裏麵我女兒的名字全部拚寫錯了。這兩天發現裏麵說將來財產分配時,先看will, will 中的要求先滿足了,剩餘部分按trust分配。但是當時律師給我的will,我找不到了。我記得律師說,有了trust, will就不要了。可能我後來搬家,以為will沒用了,就給扔了,反正沒有了。現在發現那東西還是有用的。
我現在需要一份will和一份trust。我的問題是,我自己知道如何寫will和trust,我想自己寫一份will和trust,然後去銀行找公證人給公證一下,不找律師寫。請問這樣做可行嗎?我這樣搞的trust 和will有法律效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