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檸檬以及車禍理賠律師兩個問題

檸檬律師以及各位網友, 大家好, 

我在網上查了一下關於“ pain and suffering settlement" 的相關知識, 結合我家先生的案例, 有兩個疑惑: 

1) 我家先生的小時工資, 在他的行業內可以將小時工資看作“consulting fee" , 這個小時的工資就很高了, 好幾百一個小時, 可是按照正式的雇傭合同( 包括各種福利) 來計算的話, 那麽我先生”一天的工資”是三百多 塊。如果我們決定用” per day" 的辦法來計算“ general damage"的話, 應該用“一天的工資” 的數值。 

2) 計算“ general damage" , 網上介紹有兩個方法, 一種是: 把醫療費用乘以一個係數( 在1.5 到5 之間選擇一個係數), 這個方法好像是大多數保險公司采取的計算辦法, 第二個方法是”per day" 的計算方法, 用個人每天的工資乘以“ suffering” 的天數 , 這個方法又叫“ whiplash”, 網上說用這個辦法去要求索賠“ general damage", 難度是最大的。

各位有何建議? 我傾向於用係數計算的辦法, 這樣算出來數值不算太大,我猜想 保險公司可能更容易接受一些。 另一方麵, 這個係數自己選大還是選小, 其實也比較主關。 對了, 我們居住在愛荷華 州, 也不知道係數或者“ per day" 的計算方法是否適用於本州?

另外, 我們需要向保險公司授權have access to my husband's medical records, 我想 問, 我先生可以隻release 跟車禍相關的所有看病的記錄, 還是必須給保險公司access to 我先生曆史上所有的看病記錄 ? 謝謝大家了。 

一句題外話, 我今早上網查了關於” claim general damage" 的知識, 感到做律師這碗飯不好吃, 太費腦子了,心累。 

順祝大家周末愉快! 

 

蘇梅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