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的疑問是如果這位房客能夠付的起房租,為什麼不請你的律師起草一份規定與要求比較清楚的租約給對方的律師?

雙方先訂定清楚的租約,(同時在雙方的律師都接受的情況下),租給對方....

你做的是商業租屋, as long as 對方有政府支持支付租金,同時如果對方願意與您合作(你可以定一個租約是雙方租期一年,租約到期之前依據對方對這個房屋的使用情況來決定,同時明確定出你對於房屋情況的要求的標準,到時候一切按租約走,沒有廢話,那麼租給對方有租金可拿,同時解決對方燃眉之急,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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