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老貓律師的福, 首先感謝八律師花時間回帖子, 給予我和家人熱心的幫助。我讀了“ 回複”後, 明白了我妹妹應該如何做了。
為了我自己不誤人子弟, 我之前詢問的原帖混淆了兩個十分重要的概念, 八律師仔細區分 “Advanced Parole” and “Reentry Permit” 是很有必要的。請大家注意了: "Advanced Parole " applies to those whose green card application process is pending ; While "Reentry Permit " is for green card holders. 不要像我混淆了基本的法律概念, 這樣就沒法解決問題了。
再次謝謝八律師,順祝新年好!
蘇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