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回來,他的案子本來就是uphill battle.誰做他的律師都很難說必勝的。也就是勝算大小的問題。他當時是否有過plea bargain的機會?
別砸我,我覺得他家被人忽悠了。怎麽那麽認定不讓他在大陪審團前自辯就是律師不負責任?是誰這麽告訴他們的?
本帖於 2016-02-15 11:45:4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vest200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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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一篇去年12月份的有關梁警官聘用新律師後的專稿來補充你的說法。值得一讀。
-水中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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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2016 postreply
11: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