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大的迷惑在於公司的pay check,這筆搬家費不應該算在工資裏麵,因為它使你的工資提高而整體交稅比以前多。
計算稅的時候不是單純加減,比如6萬塊錢你交25%的稅,9萬可能就變成28%,這3萬搬家費到底應該分開還是合起來,如果分開,你會交多少?和你現在合起來的差別多少,如果有差別,IRS是不是應該重新算罰款,減去這個差額?
你就需要弄清的就是這個,因為公司已經付你搬家費+這部分稅,你確實不應該再報一次免稅。
都半年了,一點兒新的進展都沒有,急死人了。
哦,是這件事情啊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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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發展,就是稅局裁定LZ申辯無理,要求補稅並課以罰款
-上流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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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2015 postreply
23: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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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想法有道理,但我看不見他這段時間到底搞明白什麽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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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2015 postreply
06: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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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法大方麵無理;IRS要他出據...是為了搞清楚原委,並不是政策有通融。
-上流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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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2015 postreply
06: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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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這條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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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2015 postreply
06: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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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那樣做,隻能將錯就錯,要不就要讓改W2,不改硬來就過分,因為那樣會得了好處
-上流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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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2015 postreply
10: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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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也覺得不完全是樓主無理對不對?補稅越多,罰的也越多,所以這次應該盡可能降低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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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2015 postreply
16: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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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錯,樓主是錯上加錯;不當獲利(占了公司交的稅款)上萬,怎麽說也是相當嚴重的漏稅
-上流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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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2015 postreply
06: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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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其實這是兩件事情。前者樓主謊報,需要補稅;後者弄清楚是否可以把搬家費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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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2015 postreply
07: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