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來源: 美國稅 2008-02-26 22:08:5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20 bytes)
1。若隻從錢的角度考慮,你可以選擇離婚。
2。mdgg的回複提到以前的案例,但是法官否決那個案例的理由或借口不是因為逃稅,而是因為該夫妻在外國的離婚被認定為不合法。
3。從家庭,孩子角度考慮,隻不是我的價值觀所提倡/允許的。

所有跟帖: 

你自己提到以前的案例 -美國稅- 給 美國稅 發送悄悄話 (12 bytes) () 02/26/2008 postreply 22: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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