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你在美國特定的 9 個州,想要"評分"婚後財產,那是真正的笑話。
同時個人,特別是國內來的,要藏資產,有的是辦法,光就"他用他親戚的名字有存款, 在香港也有存款",這個部分就非常難搞,你要想律師全麵負責,也行,先準備至少要花五到七萬的律師費(這是啟動資金,後麵每年至少三萬起跳),因為要追 (10+ millions 財產),這還是"友情價",美國離婚律師是最賺錢的職業之一,原因就在此。
老貓要是你,現在婚不要離,好好過日子,同時開始財富自主與獨立,等一切安排好了,拍腿走人,隻是不離婚,小三無法轉正,活活逼死他 ! 到時,再談要如何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