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TMD 到底諮詢了律師沒有? 良心說,老貓還是沒有弄清楚,到底是你還是你老婆麵對麻煩? 如果是你,你必須慎重考慮,下麵要如何處理,如果是你的婆娘,讓她自己來找老貓,這不關你的事.
你所麵對的問題是,到底檢方控罪的罪名為啥? 如果是 Disorderly conduct,翻譯成中文就是危害公共秩序,這是小事,如果是任何程度的 assault and battery (with XX degree),無論是輕罪控罪或是重罪控罪,隻要你認了罪,日後就是後患無窮,(特別是在川普的政府,絕對有可能會被莫名奇妙的遣返回中國)
一般的情況,這種小打小鬧,隻要沒有將人打殘,檢方都會在開庭前,提供"認罪協商"的 Offer (Pleading guilty in a criminal case),因為起訴與庭審一個法律案件,就得花政府不少錢,政府也不是有無限的預算,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說服被告,同意認罪,當然一般的條件是,不用坐牢,接收一些心理諮詢與一些情緒控製的課程,再加上 Probation 兩到三年,等時間到了,沒有再犯罪,控罪撤銷,皆大歡喜 然後你在過堂時認罪,然後法官安排時間擇期宣判。
這對於一眾美國白仔或是土生非洲黑仔,當然是好康,因為人家又不用麵對移民的問題,不用坐牢,又自由自在,但是對於你,這就是麻煩,因為你正在辦綠卡,隻要在法院中有紀錄,(特別是認罪紀錄),就難保老川的人馬不會拿你這些中國黃仔來做菜,特別是美國移民法在 2024年之後新增的 《暴力侵害婦女法》(VAWA)條款,對於家暴 (夫妻、性伴侶、未成年或是成年子女之間的暴力犯罪),授權 USCIS,可以拒絕任何有這一類有暴力犯罪紀錄人的綠卡申請,或是撤銷已經頒發的綠卡,特別是在民主黨控製的州,對於這一類的法庭紀錄開放給 USCIS 查詢,所以就算是現在不用坐牢,隻要記錄在案,就逃不掉,這就是為啥,要你一定要諮詢律師與認真考慮的原因。
老貓的憂慮是你在開庭前一天才來求助,同時提供的資料又是一團糨糊,證明你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麻煩有多大,不過這是你的事,老貓與你又非親非故,真的無須為你的死活操心,所以你要如何胡來是你的問題,老貓隻能希望你夫婦祖上有德,有祖靈庇佑,能順利麵對此一困境。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