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網民QQH我, 容我在此綜合回應。亇人看法:如果船歌兄在自己地界內幾吋或寸土寸金區(大多在地界中央;差二吋,蓋三到四層樓,一圈圍下來可差到10 平方呎,1 平方呎可賣4,000元 (如NY曼哈頓62nd St/ Upper East Side售價:7,000 萬美元)。海兄自行先建牆,帖中不像與鄰居有party / common wall or easement agreement.再加上售地者也不像有collective agreement to disclose the possibility of shared expenses 並発送每亇地主,那現在也隻能道德勸說了。
再說又在無HOA 條款規定下,自地自建通常意味每戶各自為政,美國普遍原則:你的牆,你負責,鄰居沒義務為你過去的各種選擇來分攤。不知道你在那州?加州的841 就如檸檬所說,不適用於向後搬者要一半錢。 good luc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