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未經我同意就把籬笆拆了重建,部分籬笆還修在我的地上而不是邊界上,我不肯給鄰居錢,鄰居去小額法庭起訴,最後法院判我給對方$2025,對方給我$200,對方要給我$200是因為鄰居把我的一段籬笆也拆了,而且沒給我修好。加州的法律就是這麽奇葩。法官是白人大媽,鄰居也是白人大媽,我覺得法官在偏袒對方,欺負亞裔,而且我最近幾年也沒有工作,沒有收入,還一直生病,就一直沒付鄰居錢。
鄰居最近往我房子上加了一個$2025的lien,還向法院申請要我付更多的錢,包括:
(1)lien的費用,$149,包括preparing and issuing abstract of judgement $40, recording and indexing abstract of judgement $109
(2)order for appearance of judgement debtor $70.85,這是讓我上庭問我財產
(3)process server fee $85,上門送出庭通知的費用,不過我沒收到通知
(4)10% interest, $192.14
對於(1)和(2),我的應對策略是,對方也沒有付我$200,我如果想要拿回我的$200,也需要走同樣的流程,交同樣的費用,所以應該各自掏錢,不能索賠。我懷疑對方可能向法院申請了減免一部分費用,然後向我全額索賠,但是不知道怎麽證明,因為對方年紀比較大,根據加州法律,可以減免法庭的費用
對於(3),法律規定是,必須得由注冊的process server送信才能索賠,對方應該是雇了一個注冊的process server,但是送信的都是臨時工,從對方的送信記錄能看出來,記錄裏說是同一個人送了很多次,但是這個人每次描述送信過程都有很大差別,不像是同一個人的手筆,但是我並沒有實錘的證據證明對方造假,庭上可以要求對方出示送信照片之類嗎?
對於(4),我查了,個人債務最多是5%,對方要10%應該是故意嚇唬我,我的想法是要求法官按BOA存款利率算,大約0.x%
另外,order for appearance of judgement debtor,我沒有收到開庭通知,所以也沒有出庭,對方律師提出要在下次開庭的時候向我詢問我的財產狀況,到時候我可以向法官申請拒絕回答嗎,說本次hearing是針對memorandum of costs after judgment,我沒有提前準備好財產部分
上個月開了一次庭,對方請了律師,法庭也沒給我配中文翻譯,我就要求延期,理由是對方有律師,我需要時間準備,我現在還能有什麽理由要求推遲開庭嗎?我早幾天給的理由,4月忙於報稅,而且身體不舒服,又被法律援助放了鴿子,實在沒時間準備,然而法官不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