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封信僅僅是說,你忘了簽名了,為了催你簽名,才說,We will apply penalty for incompete, inaccurate, or late filing. 現在還沒有說他們要罰你多少。這封信的來源,不是說你“晚交了”,而是你去年交的表沒有簽名。你現在要做的,是遵守信裏的指示:把declaration簽字再寄回去,這次當心不要再出錯。
你想一下,政府機關和大私企(比如保險醫保公司)處理文書,都是先由mail room拆開,按部門分發好,然後部門內的秘書部門,先看一下你的信,看看有沒有簽字,有沒有填對,然後再整理給審查的軟件(和其他大數據吻合一下,找容易找的錯)或者官員(一定是有會計或者律師身份的官員)去審。
你以前發的烏龍tax return,要不是沒有出mail room,或者就是沒有經過秘書部門,就被攔截下來,給你發了這封信。你補填了簽字以後,會有什麽結果,要看你的文書送到下一站再審。
到時候要給了你具體罰款數字,再去找律師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