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一再強調,一輛閃著4個小燈的(沒開藍白燈),似乎有意無意想將責任推給處理事故的警員. (希望是老貓誤解您的意思,如果是,老貓鄭重向您陪禮)
BUT, 警方的車沒有開警燈是很正常,因為這不是"犯罪現場",而是事故現場,所以對方啟動的是"應急停車警告"模式。 (與一般車輛遇到警急情況,開啟尾燈雙閃模式,是同樣的情況),你們最大的問題是沒有及時麵對前方的緊急狀況作出正確的處理方式。
所以,不要將責任推給警方 !
當然,你的運氣很好,車中無人,所以隻是賠償修理或是更新的費用,希望你的保險有足夠的賠償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