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是這樣的:
被告用我母親的錢買了她自己個人的人壽保險和分紅保險,騙我母親是份養老保險。我母親臨終前才發現上了當,彌留時囑咐我為她討回公道。因疫情我無法按時趕回北京見母親最後一麵。回國後即找律師立案,先從初級法院到中級法院,又打到高級法院,調出保險原件後發現完全沒有我母親和我的任何受益,連名字都沒有。三年官司終於得到公正判決,高院維持中院原判,判我贏了,讓被告償還我母親已付的保險費。
現在被告玩消失,拒不付款,已經逾期一周。我們要求強製執行的話,有可能拿到錢嗎?
被告是北京一家三甲醫院退休的主任醫師,應該算高級知識分子,但是人品低劣,滿口謊言,善於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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