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高估了親情而低估了人性」

本帖於 2024-11-10 14:38:29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出來看看 編輯

不管遺產多或少,若不願意或不適合生前轉讓(如有犯不均之慮、子孫配偶不睦等等),可以依規定親筆自書遺囑,兩岸都有效力,也可避免生前因「高估了親情而低估了人性」的想法,而造成生後子孫的爭產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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