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老人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兒子放在哪裏,誰能證明兒媳知道?你兒子不和媳婦說誰也不知道。
第二,老人的存款,當年匯給兒子,誰知道是代管還是贈與?當時啥文書也沒寫,如今怎麽能把人家的錢拿回來?
這筆錢就沒了,老人自己去申報丟失房產證和身份證,重新辦吧。立個遺囑說名下財產全給女兒。
這種事情多了,不要怪人家,是老爸自己辦事不牢靠,法壇以前很多這種事情。錢給孩子代管可以不用把錢轉到孩子名下,中國也有代管機製,就是自己懶。當時要來問,我說了萬一兒子沒了說不清,你們說不定也不聽,
&&&&&&&&&&&
要是身份證房產證一定要要回來,那麽你爸去和兒媳說,法律規定父母參與孩子遺產繼承,不給身份證房產證你爸就請律師參與繼承,那筆錢寧可去喂律師不讓自己兒媳拿走,話就要說這麽死;兒媳給了身份證房產證,你爸就去辦一個放棄繼承的證明。那筆存款也給她了;然後你爸立個公證,死後遺產全部給在美的你,隻能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