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因為你已經辱罵與動手攻擊對方 (您的原話,我把我的包打過去),您的行為已經足以讓對方針對您的出軌的舉動,申請禁製令。
同時,從法律上來說,在公眾場所,隻要不妨礙您的行進,對方有權站在任何地方,包括站在您的附近,與盯住您"欣賞"。事實上,除非您是"特異功能"人士,能夠控製其他人的思想,您所謂的"意淫"之說,應該隻是您個人的一方之言,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意義。 同時,良心說,您也是年過半百之人,有些事,真的無須對號入座,穩重一些。(如果有人願意欣賞您的風韻,其實也不是壞事,畢竟女人最大的敵人不是癡漢,而是"時間" !)
個人的建議是,遠離是非之地,或是尋找專業醫療協助,學習控管您個人的情緒,同時,良心說,更年期的情緒波動是會過去的,所以套句小佳的話,"會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