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之所以做這種義工,是因為律師必須抽出一定比例的時間來做公益的服務,但是房東,講白了,不需要這麼做,你的工作就是錙銖必較,因為你經營的是營利事業,不適慈善事業。
同時,隔行如隔山,舉一個例子,在 DC 有某華人法律事務所的某秘書因為經常需要上法院處理文書工作,久而久之,就認為自己可以自行代理其他人的法律問題, 但是等真正出事了,當時承審的法官不會管你有多少經驗,法官關心的是,當事人有沒有可以在 DC 執行業務的律師執照,如果你沒有,當事人就觸法。所以盡管你有許多買賣的經驗,但是您應該仍然不是專業的地產經紀人。
所以,老貓要是您,因為要從事這一類的工作,為何不去考一個專業地產經紀人的執照,以後再麵對類似情況,就有話語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