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在這個論壇,一項工作是普法,另外就是麵對如您這種父母,真的很想一棒打醒你們。讓你們知道,你們有多可恨 !
你的孩子,講白了,應該拖出去閹了,老貓過去八年,做的工作就是針對這種犯罪調查與起訴,所以很清楚的告訴你,沒有任何警方會有時間與精力去調查所謂的"初犯",因為這一類的調查,一般針對的都是有係統地交換與傳播這一類影片的變態性犯罪者,通常進入逮捕的階段,就是已經有明確的事證。 特別是,這一類的罪犯除了交換與散布這一類影片之外,有許多本身就是加害者,(如 N 號房案件,拍攝者就是實際的性侵者),沒有錯,他或許沒有花錢購買,或是因此獲利,但是,為什麼在沒有花錢的情況下,在其電腦中會有這種影片,理由很簡單,因為這是與其他"同好"交換得來,就算是它本身沒有獲利,但是他的行為,間接叫唆與鼓勵其他性犯罪者,傷害與加害無辜的未成年孩子,讓這些魔鬼,拍攝與傳播這些影片,良心說,老貓希望他進入19 層地獄,永世不能翻身。
老貓本來對你還有些同情,希望看了老貓前麵的資料之後,認清楚你的孩子的行為是多可恨,能夠有所自省,但是你所關心的竟然是如何"初犯輕判",老貓很想問你,對於影片中被加害的孩童,你要如何來自圓其說,難道你要說,這些孩子就應有如此的被加害,因為它們不如你的小寶貝尊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