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請律師告狀,還是與航空公司協商好

本文內容已被 [ 青山竹 ] 在 2024-04-17 13:06:57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親戚搭乘美航空公司,上完廁所回座位時,被爬著修理餐車的空姐,伸腿絆倒,臉被重重摔到座位把手上,接著頭摔到地板上,慘痛,渾身顫抖,鼻側很快起了大包,那空姐用冰敷,請了機上醫生看,連吃2次止痛藥,犯錯空姐一直照看,詢問,怕昏過去。很快到機場,先護送下機,通知有醫生在出機口等候檢查,血壓超200,並頭昏。航空公司讓趕緊救護車送醫院。到醫院作了CT等檢查,發現血壓一直200以上,一個血液指標不正常,會損害心髒。血液飽和度拉警報,戴吸氧麵罩後好。治療5小時後,血壓降了,血指標恢複,就出院了。回家後半年,不願回憶痛苦經曆,憶起呼吸急促,頭半邊痛。但最近,救護車公司送來大Bill, 自己醫療保險公司付了住院費,才想起不能這麽便宜了航空公司。請問是請律師告狀,有沒有贏的case,還是與航空公司協商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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