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計劃要蓋的新房離大路較遠,今年一月份聯係了contractor鋪一條1/4英裏長,8英尺寬,8英寸厚,一層園藝纖維氈,一層大石子,最後一層碎石子的driverway,以及一條從大路邊到新房地基的水管線和龍頭。 開價$29800,沒有還價,沒有簽書麵合同。是口頭協議。
2。二月6號通知我們第二天開工,我們表示不解因為中西部冬天又冷又潮濕至少應該等到5月以後。但是他說有經驗沒問題。
3。二月7號開工斷斷續續幹了5,6天,到二月15號一共付$25,000. 7號當天付了10000因為他說需要買材料。15號又付了$15000因為他聲明大石頭已經鋪完,剩下的工程 :1。大量的土堆和廢棄的石子過兩天回來處理。2。最後的4千800元在鋪完最後一層小石子後支付。當時我本人在上班,我先生在準備出差,所以急急忙忙付了支票,根本沒有考察工程。現在我們和他聯係回來繼續工作的時間。他短信不回,電話不接。
到現在為止所謂已經完成的工程我們發現很多嚴重的問題:(以下所有的圖片都是現狀。)
1。從開工的第一天起,因為土地非常泥濘鬆軟,路鋪了一半,運石子的卡車就不停的陷入路上,他解決方案是把鋪好的路連更深的土全部刨出來,廢棄不用,重新鋪更多更厚的石子。
2。2月7號晚上我們和他電話溝通表示這樣浪費材料和人工是否應該停工,等地幹了再繼續,他回答don’t worry about it ,the extra is on me. i will do a good job just as doing my own driveway. 我有電話錄音。
3。因為土壤鬆軟大量積水,盡管前半段多用了一倍的石子,但是運輸車輛的來回碾壓,結果整體道路下陷並且凹凸不平。後半段為了省錢,鋪的極為潦草,有的地方連土都沒有蓋住。(見圖)
4。driveway 有一段要跨過一個小水溝,所以安裝了倆個大的金屬排水管。結果四月初下大雨,那一段路麵全部淹在水裏。(見圖)
5。因為錯誤施工而浪費的石頭和大量的土就堆在道邊草地上,一共9個大土堆。我們付錢時答應過兩天天氣好了回來搬運。現在拒絕回來。(見圖)
6。水管還有1/3 未完工,刨出來的坑都未填平。
7。 因為錯誤時間施工壓壞我們原有的在馬路邊的driveway 和下麵的排水管道。
8。偷工減料,大部分的道路都沒有鋪園藝纖維氈。
我們找其他的contractors 和有經驗的鄰居來檢查了工程,結論都是:he did a shitty job at the wrong time of year and it will be costly to fix it.
我們現在不清楚這種情況應該是在小額法庭起訴還是找律師在民事法庭起訴他。小額法庭上限是10000 元。我先生氣不過想找律師民事訴訟全額退款。我所在的州承認口頭協議法律效應。
謝謝大家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