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想開了。不過是少掙點錢而已。 我不後悔以前做過的事情,幼稚也好衝動也罷,每次的經曆都是一次學習過程。尤其是前單位居然

聘請了那麽知名的律所來對付我,我也知足了。

我有90天考慮下一步怎麽做。很想上法庭,把前主管的德行擺一擺,把前單位的臭事兒曬一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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