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上的問題最多是讓你在麵對刑事控罪時,有一條脫罪之路,
您的言論中
因為健康原因沒有精力尋求法律途徑
很抱歉,您的健康因素,或許在 gofundme 有用,在真實的法律問題中,特別是民事問題上,沒有用處。
管理公司(據說是有condo board 同意的)瘋狂的無理處罰...
隻要對方所有的處罰是依法有據,(住戶的管理辦法),而不是憑空聶造,那麼你沒有話說,必須麵對問題,進行改善,而不是逃避與抗拒。
除了要求法官判處以前那些處罰不當無效外,我還希望能得到經濟賠償,
這是兩回事,處罰是否合理,有一定的原則與程序去處理,同從時間上來說,法律程序中有所謂的追訴期,所以隻能你最多隻能訴訟一定時期之內的問題,而不是無限溯源。
同時,抗告對方的處罰與要求任何額外賠償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特別是所謂的經濟賠償,必須是考量實際的損失,與你個人的精神狀況的好壞一般沒有絕對的關係。
我基本沒有時間去看醫生...
有病不去就醫,是你的選擇與你本身的精神種況的問題,原則上,沒有任何其他人,需要為你的選擇負責,或是提供所謂"賠償"....
果我要求法官判管理公司賠我因走法律途徑而付出的經濟費用,通常法官是否會同意(假設我贏了官司)?
別傻了,你沒有一個案件,所以老貓相信任何頭腦清醒的法官,應該不會同情與同意您的所謂的訴訟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