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市場價跟地稅估價1比1,所以隻要爭論appraisal就好。我在新澤西,住了10多年除了搬進來的時候鎮裏來看了一下,之後沒做過appraisal, 當2013年改成assessment value 這種計算方式,就自說自話把地下室改成裝修完成的,值1萬3,3%的稅率就400刀了,不是這次打官司我們根本不知道這些細節,assessment ratio 有個範圍,68%-80%,落在這個範圍都算合理,反應到實際收取的地稅相差好幾千,我拿出低於這個範圍的例子都不算,連錯誤都不改,怎麽爭呀。我覺得估價師的34.5萬是合理的,自己請人做頂多相差5%,改變不了結果呀。
這次事情,我發現地產律師全部白人,請律師也要找當地的,法官跟律師們都認識,似乎是個產業鏈,就像在國內托熟人好辦事,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