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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單身老貓 2019-05-30 07:41:5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766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單身老貓 ] 在 2019-05-30 07:48:02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首先針對你的回應,老貓隻能說是非常的失望,請您記住,老貓隻是一個 messenger ,但是您的態度基本上是將一腔怨氣發在老貓身上,老貓隻想問你句,老貓招誰惹誰了? 

第二。不同於刑事法,民事法基本上沒有所謂的公平與公義,法律的架構是給予當事人雙方一個"比較"平等的地位依據一定的遊戲規則在法庭的庭訊中一爭高下,所以誰會玩,誰就有優勢,這是非常殘酷的現實,所以很抱歉,你的想法隻有在烏托邦中才會實現,但是很不幸,加州不是烏托邦...

你的問題,基本上是兩個案件,一個家暴案,一個離婚案,讓老貓分析如下,

家暴案,

因為你刪除了上一個發帖,所以老貓不知道事件的原委,但是依據你的資料,老貓猜想是在事件中對方可能先動了手,但是你也沒閒著,所以雙方都有傷,你大概是報了警,但是警察來了之後,衡量雙方的傷害狀況,大概認為你是動手的一方,所以你現在麵對一連串的法律問題...  (這個部份,如果有任何不對的部份,歡迎您指正).. 你大概拿到了一個禁製令,所以雙方的接觸受到限製,對方搬離可能並非自願,所以下麵你所麵對對方步步阻礙的情況是其來有自,因為如果對方背上一個家暴的罪名,對於他的影響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明的,然而不論對方是否是罪有應得,傷害已經造成,所以你現在在處理離婚的案件上希望對方合作是不可能的夢想,這是你自己必須認清的。

(對了,老貓後來看到你在上麵的說明,對方反訴這個部份你沒有話說,因為不這麼做就得背上家暴犯的罪名,特別是在你孩子麵對,你可能也動過手,所以˙對方玩這個,你無話可說,隻能說這是人性的敗壞麵)

離婚案

你需要瞭解,不論是你的律師或是處理你案件的法院,你的案件不是唯一或是最重要的案件,你的案件是眾多案件中的一件,所以不可能有任何的方式讓你的案件加速處理或是成為優先案件,同時加州的離婚程序是相當的清楚與明確,對方應該在多少時間內回應或是如何延長回應的時間都有一定的規範,因此對方依據"遊戲規則"與您玩"拖延"戰術,你沒有話說,不論你是否願意接受這個事實,老貓隻能說,誰要你待在一個全美最左的州,(自由到無話可說的地步) 所以你真的以隻有依據法律程序走下去,無話可說,老貓的估計是你這個案件如果是在洛杉磯地區,再走一年到一年半絕對不是奇怪的事,這是你必須心理有準備的事,因為如果老貓是男方的律師,在雙方的收入是 5:1 的情況下,老貓也會建議拖延到底,到你耗費到無法招架時再與您簽署"馬關條約",所以你要就是耗下去,要就是你自己得做好一切功課,全程 DIY, 過去這個論壇中有好幾個自己 DIY 成功的情況,但是問題在於,不少˙人是拿到答覆就刪帖,所以對於後來的朋友,沒有一個可以依循的方式,老貓曾經寫個一個簡單的離婚需要考慮的文章,(2004 年時寫的),後來有人逐條來罵老貓愚蠢 (那個什麼蜜瓜的女網友),所以老貓也懶得再更新...

同時因為這是兩案併案,所以對方當然希望在家暴案處理完之後再考慮其他的,所以你雖然是受害方,你認為你吃了不少˙的虧,但是記住,孩子的監護權與你的住處都還是在你的控製之下,所以換了是對方,對方可絕對不會認為自己占了什麼便宜。 因此要對方合作,不是單純法律上的問題. 特別是從錢的角度來看,一旦離婚程序完成,對方所要負擔的 child support, (正規的需要加上一大推有的沒有的中文學校,數學班.....),這也是不小的一筆支出,再加上可能需要給予你的贍養費,對方的收入中至少 40%  必須給你,現在多拖一日,就不需要付這麼多,你認為誰是傻瓜會輕易合作,(除非對方有其他對像,等著結婚),不然為什麼要讓步....

所以回到老貓一開始問的問題,老貓問你願意放棄多少來換取對方合作,並不是要你"對蠻橫的一方無謂的妥協是麽?"  是要你考慮一些可能的程序,(老貓原本是希望等你的回答再說明下一步,沒想到....  (其實老貓是想到你會如此反應,隻是希望你不會這麼做)

老貓的建議是你應該要你的律師與對方的律師商討是否可能可以雙方共同雇用一個仲裁員,然後經由仲裁的程序 (不是法庭的庭訊而是雙方坐下徠由第三者來仲裁) 討論一個對於現狀分產 (也就是不追究對方隱藏的部份,就是針對現況),與監護權的歸屬,(孩子不是你一人的,你也沒有喪偶),談判一個可行的方案,老貓要是你,老貓會考慮讓對方將房產給你,加上現值的財務的一半,換取一次性的離婚,(所以沒有後續的錢的問題),至於監護權,給予對方實際的探親權,但是要求全部的"法定監護權"(除了有關健康或是攸關生命的決定),所以在遷居與旅遊上你沒有限製,同時現在將孩子的護照辦好或是 renew, 所以對方不能日後在這個部份找你麻煩,同時對方同意,任何不超過 3 週的離境不需要對方的同意,你得交換條件是在 CS 的部份,一是依據計算公式中的數字,折換對方擁有房產的一半來處理,所以沒有細水長流的問題,至於大學,一是雙方日後由對方與您的孩子自己協調或是說清楚了對方需要負擔的部份,日後放入大學教育基金,指定你的孩子在 21 歲時有權動用,所以這筆錢與您無關....

總之,老貓給你一個可能可行的方式,重點就是一次買單,雙方從此不再有任何牽連,這可能是對方願意接受的情況,當然如果無法達成,希望你也不要怪老貓....

 

最後,希望你不要刪除此帖,然而如果您為之,這是您的自由,隻是日後請不要再來問老貓 (良心說,您應該也不會再來找老貓)

言多必失,老貓就此打˙住,祝好 !

所有跟帖: 

讚老貓,苦口婆心。 -狂愛蝴蝶酥- 給 狂愛蝴蝶酥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30/2019 postreply 08:01:34

謝謝您!平常心就好! -隨遇不安- 給 隨遇不安 發送悄悄話 (1404 bytes) () 05/30/2019 postreply 08:59:08

謝謝您的回覆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30/2019 postreply 12:20:11

斷尾求生。要盡快分居。和不能控製情緒的人一起孩子會受傷害對孩子 -julie116- 給 julie116 發送悄悄話 julie116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31/2019 postreply 16:30:44

男的早就搬走了。看原貼。 -hello2002- 給 hello2002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5/31/2019 postreply 17: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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