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 我會留下所有證據, 找我的律師, 反告韓國人恐嚇, 讓我受到身心傷害。 要她賠三萬美元。

來源: 說實話的男人 2019-01-22 10:24:25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回答: 收到律師信了,要不要回愛煮酸梅湯2019-01-22 06: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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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個人都有律師的,這麽貴,為這點事,不值吧?樓主隻是想給個差評而已。 -高筋粉- 給 高筋粉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2/2019 postreply 10:48:05

賠償精神損失誤工費,哈哈哈 -Tony很帥- 給 Tony很帥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2/2019 postreply 12: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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