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總是在處理到病人脫離危險,就告知出院。家屬就得想辦法送病人到hospice。本來說他父親還有半年的時間,結果某天收到通知。確實很意外。周圍有人說不該是這樣的結果。一天他和妻子去看嶽父,結果發現病人在地上, 看樣子不是才發生的,沒有毯子在身上,身體很涼。一個護理照顧20 人是標準護理。他們又找了一家,把病人轉過去。一星期內,也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兩次都碰巧被他們看到。最後,他們決定把病人接回家。我隻是想說,醫院收不收病人,不取決於病人家屬。當然他要送病人去hospice,而不是接回家也是一個選擇。好像Medicare covers cost of hosp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