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uscourts.gov/services-forms/defender-services
您的誤解可能是出於以下這個資料
https://www.law.umich.edu/mdefenders/students/Different-Types-of-Indigent-Defense/Pages/Federal-versus-State-Work.aspx
但是這個資料討論的是為找工的法學生提供一惡"工作的選擇"而不是兩者是不同層次的法院所提供服務因此可以讓當事人有"價格上的選擇"..(這不是去一般的零售商,以有不同檔次的服務..), state court 與 federal court 是兩回事....
The Federal Public Defender - The office operates under authority of the Criminal Justice Act (18 U.S.C. § 3006A) to represent individuals who are unable to afford counsel and prosecuted in our federal courts 所以您朋友的孩子可能根本沒有資格使用這個 services
在此同時,請您瞭解,不要妄自評論 Public Defenders 工作不認真...老貓過去做過這個工作,平均每週工作 80 小時是正常,但是老貓與˙老貓的同事從未有因為工作量大就不認真處理每一個案件,您這樣的評價對從事這個行業的我們是莫大的侮辱,相信你也不樂見任何人對於您的出身或是工作貼上一個"非常不公平"的標籤,所以請您將心比心,收回您帖子中對於 Public Defenders 的意見....
至於您"朋友"的孩子,依據您所提供的資料,應該已經是一個成年人,所以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同時他所麵對的問題絕對不是如您所描述的一般輕描淡寫..如果案件進入聯邦大陪審團,那麼他所做的絕對不是架設網站而已,所以老貓相信您所說的並不是真正的情況,因此不論是你不懂,或是你的朋友沒有告訴你實情,這事您都不宜介入
至於這位青年,老貓會給的建議是如果他真正做了一些不該做的駭客行為,當事人是否應該考慮聘任律師,與聯邦調查單位協商一個認罪合作的方案或許是最好的選擇,如果當事人本身社會能力有問題,是否需要心理治療,這都是當事人自己應該考慮的,至於當事人的父母,老貓希望他們不要如到處哭訴,因為當事人應該已經是一個成年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須要任何心理治療,請他的父母提供一切應該有的支持而不是自欺欺人,仍然相信自己的孩子很正常.....
祝您週末愉快,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