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鄰居花錢評估,憑什麽要你評估?

本帖於 2017-01-25 08:14:08 時間, 由版主 檸檬椰子汁 編輯

有的鄰居就是愛管閑事。說得對聽,說得不對不理他。不要怕鄰居關係不好,他來和你烏鴉嘴他可沒有在乎關係不關係。

法律上的原則很common sense,原告有舉證義務,原告舉證以前,被告沒有舉證義務。就是說,你告我,先把證據拿來我才能理你。你不能隨便舉一個罪名,不舉證據,我就得證明我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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