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不是你可以協商的問題

來源: 檸檬椰子汁 2016-01-16 10:58:48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032 bytes)
回答: 謝謝大家的回答。wbb1112016-01-16 10:35:02

現在房子在你丈夫名下,他死後,如果沒有他親生女兒這麽一回事,作為唯一繼承人,你應該走probate court去把他的名字改成你的。如果你不改,以後這個房子賣不掉。

現在有他親生女兒來要,你們兩個人需要去probate court去把這個糾紛做清楚,假設你們兩人一人一半,你們可以商量賣房分錢,還是把房主改成你和她兩人一人一半。總之,不是你們兩人協商就完了的,需要請律師走probate。

由於你現在住在房子裏,所謂先占為強,你可以把這個繼承事宜拖下去,反正你已經住著了。他女兒可以去probate court告,那需要她花錢。她動一下你回一下,沒有必要主動為這個事情操勞。

但是,我要提醒你,你沒有錢,房子還是要交稅的,如果你不交稅,政府會把你的房子拍賣掉。所以你不僅僅是麵對他女兒,還是要麵對你毫無收入的殘酷現實。

所有跟帖: 

對的,須走probate 轉到你的名下,你才有權賣房子。收費大約是房產的2% - 5%, 耗時約半年。 -夔江秋月- 給 夔江秋月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7/2016 postreply 12: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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