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沒有理由

本文內容已被 [ 檸檬椰子汁 ] 在 2015-08-31 10:55:45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1.  如果車主沒有把鑰匙交給停車場,或者你沒有付費取票停車,一般購物店的開放停車場沒有對車主有任何賠償義務。

http://blogs.findlaw.com/injured/2015/06/is-a-parking-garage-responsible-for-damaged-or-stolen-cars.html

2. 租車公司沒有義務告訴你那些地方犯罪高,人家不知道你想去哪裏,無法向你完全表明所有可能犯罪的地方。

3.  租車公司在自己車上表明是租車,不是引起你受傷害的原因。

租車公司在車身上貼標記,是否就引起犯罪?那麽我問你,豪華車在車上標明BMW,Mercedez,是不是也是你受犯罪傷害的起因?如此下去,車身上不要一點標記好了。所以租車公司在身上貼標記不是你索賠的理由。

除非你抓到罪犯,你可以問他,到底是看到租車標記而起的邪念;還是看到你放在後座上麵的行李才起的邪念?除此之外,你沒有證據說租車公司的標簽是你受害的直接原因。

4. 一般如果傷害是犯罪問題引起的,被告的所謂疏忽行為會被認為和原告的傷害沒有很大因果關係。

理由:被告必須可以預見自己的行為能夠使原告受到傷害。比如,如果租車公司不好好保養車輛,那麽顧客的傷害是可以預見的。

但是,一般犯罪行為是不可預見的。租車公司不知道你會把車開到哪裏。你自己開車都預見不到哪裏有犯罪行為,你如何能夠證明租車公司能夠預見到自己的車在哪裏會受到犯罪傷害?

所有跟帖: 

等看樓主就你這四條一一辯駁。 -水中撈月- 給 水中撈月 發送悄悄話 水中撈月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30/2015 postreply 15:22:38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