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律師說分手了就得分割餐館。這件餐館是我家裏的畢生積蓄。剛剛步入正軌,還沒有特別賺到錢,但是穩步上升。我無法接受把父母的錢就這麽被我毀了。賣掉餐館後我不知道自己該幹什麽(我還沒畢業),還要照顧父母。
2. 他對我暴力過很多次,雖然沒有傷,但是足夠對我的心理造成一生的恥辱和傷害。有次他要打我我就開車走,他就報警說我撞他。我好幾次都想報警抓他,可是考慮到還得做生意,就沒忍心。可是他反咬一口,警察讓我做社區服務,還要他公正一份文件表明放棄起訴我。他到現在一年多不肯公正,拿這個要挾我,每次打我不讓我報警。
3. 我怕他會殺了我們。
我覺得自己這輩子基本上完了。看著爸媽受這個好吃懶惰忘恩負義的混蛋的氣,我自己也受氣,爸媽又心疼我,全家人都生活在他得陰影下。我找過一個律師,結果不好。我想再試試,還求各位能指點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