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和這號人一直混在一起?從第一次就該分手的。

來源: 直言好 2014-04-02 11:24:1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62 bytes)
看你這麽慌,你女兒動手也不會輕吧?你在這忙活,估計對方父母肯定有沒閑著。先弄明白事情搞大對你們有何利弊,然後再采取對策比較好。讓對方撤訴遠比把對方送進監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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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怎麽和這號人一直混在一起?從第一次就該分手的。 -wyz1008- 給 wyz1008 發送悄悄話 (119 bytes) () 04/02/2014 postreply 11: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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