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在網上廣告裏就放了些房子照片,地點和內部裝修的描述,月租多少,9月1日可搬入,聯係電話這些信息。
我在廣告裏沒有提及具體的要求(信用分700+,收入是租金3.5倍,良好的租房曆史)和其他費用及何時收取(查公寓HOA要求的信用和犯罪記錄的申請費,第一個月租金,等於一個月租的保證金,公寓HOA要收的搬入搬出費)。這些信息我都是跟有興趣看房的人先在電話上介紹一下,同時也聊一下了解他的租房用途和收入情況,如果他還感興趣的話,我再約時間看房的。看完房後我會給他一份書麵的申請要求和表格,他可以填好連同申請費交給我。申請批準後我再簽合同收保證金等。我按這流程已出租房屋6年,沒有問題。
可今天碰到一位女士,短信聯係我要看房。我電話打過去,想了解一下她的情況和介紹一下我的流程。她說她9月要上學了所以要租我的公寓;我以為她是個小年輕要上大學,就問是不是父母會付房租,她就模棱兩可地說有人會付部分房租。我想跟她介紹我的要求和流程,她就不耐煩聽,不斷打斷我,就是要求看房,然後就說她有權利看房,我不願意安排的話就是有歧視是違法啥的,讓我吃驚地不知怎麽回應。通話時她在公車上,信號也不好,第一通電話就這樣斷掉了。兩分鍾後,她又打回來,又重申她的看房權利和指責我,然後我就聽不見她的聲音了,我哈羅好幾句沒見回音就掛了她的電話。接著我給她發了條短信,說電話信號不好,請她下公交車後再短信或者電話我。
結果20多分鍾後,她發條短信給我,說要去開會啦,如果我願意讓她看房她就可以跟我談(discuss any questions & concerns you might have),如果我不願意讓她看房那將會逼迫她向Fair Housing告我!
我見了這短信,就跟吃了個蒼蠅似的,覺得她這人怎麽這麽難交流啊!電話上沒聊兩句,怎麽就上綱上線到法律糾紛上去了!我對她別的信息一無所知呀,怎麽就讓她覺得受歧視了呢?!
一直覺得是一小年輕第一次出來租房,氣衝得很,亂扣帽子。回家上網一查名字,才發現這女士已經53歲了,住隔壁市的一個公寓,5年前跟一家大銀行打過官司,說銀行在她父親住院on death bed時,擅自進屋翻箱倒櫃,有家傳物件丟失;她說她父親沒有拖欠銀行貸款。我還沒查到這官司結果如何。我被這個信息有點嚇到了,不知該如何回應她才好?
我不想惹毛了她去告我一狀。我也不想安排她看房,剛開始就交流成這樣,以後麻煩隻可能更多!
請問,我有法律上的義務給每個要求看房的人安排看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