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準備出租一年。有兩個本科生來看,向租。我過了一段時間沒找到合適的人,email 他們是否還感興趣。他們說是。我就問他們要了一些信息,包括他們父母(co-singers) 的 credit reports. 我 email 說收到信息後會 draft lease. 其中一家父母過了很長時間才回複。這兩個學生一直住校,沒有 previous landlords' references. 我不放心,就又登廣告,找到一個比較 reliable tenant. 簽了 lease. 告訴學生說我的計劃變了,不能租給他們了。他們父母出麵了,說我跟他們有oral agreement. 他們花錢買了creidt reports,而現在再找房遲了,又貴。(學校9 月底才開學),說希望我 reconsider my position. 要是明天下午 5 pm 不回複,他們就找律師了。
請問:我是否真的有oral agreement. 如果有,在加州,一年的 lease 是 oral 的,有法律約束力嗎?怎樣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