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解約就是沒有解約,沒有解約就是沒有搬出去,沒有搬出去何來“搬出後21天”?一個女兒同時嫁給兩個男人,兩個男人鬧出人命來你吃官司。
“我給他發去解約協議”是瞎胡鬧。由誰提出提前解約是有天壤之別的:房客提出解約是房客breach lease,房客必須承擔相關責任(lease剩餘期間的房租)。房東提出提前解約是房東breach lease,房客不理睬,就是不同意。你無正當理由驅趕房客小心吃官司。
"......隻是口頭上"----一般講,很難得到法庭的承認。但證人,或 , 你有什麽行為間接證明了這個"口頭上"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