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戰中美同中國交戰,對美方來說屬於誤判。對中方來說,如果以事後依中方的目的定性(將美軍趕出北朝鮮)來看,也是一場可以避免的戰爭,即可以不通過戰爭也達到目的,因此戰爭的發生實質也屬於誤判。說中國可以不戰而“勝”,除了美國的NSC81/1文件能解釋,美國的“軍委”(參聯會)給麥克阿瑟的授權也清楚表明這點,老麥在三八線北的任務是"the destruction of the North Korean Armed Forces",但前提是there was no major Chinese Communist Forces or Soviet entry into North Korea or announced intention to enter in order to counter。。。, 即沒有大量(或主力)中蘇部隊進入朝,或宣布將入朝對抗。這個授權同NSC81/1隔了段時間,但內容完全連貫守恒,說明決策層的基本想法在眾多聲音爭吵中從沒變過。換句話,美不過三八線的條件放得如此之寬,乃至哪怕中國在人民日報上發個聲明,announce 一下大量部隊將入朝,美就會放棄三八線以北的行動,隻呆在以南。所以中國的不戰而”勝“是很容易做到的。
不過,這授權上沒說的是,這中方申明入朝抗美的行為必須是 bona fide的,美才放棄。虛張聲勢的冒詐行為應該不算,美軍會繼續完成原定任務。順此方向,由於有要排除中方可能用的恫嚇手段的需求,美軍才會對長津湖戰前多而少少出現的中國部隊的事實不改初衷,繼續執行原方案。在這點上,戰略決策人和決策的操盤手--老麥並沒矛盾。
一直到了老共發起長津湖戰,出現誌願軍的主力部隊,bingo, 達到了對”大量出現“的認知閾值,那就馬上撤吧。說誌願軍發起的長津湖戰役,擊退了美軍到三八線南,就像體重過大的人壓垮所坐的凳,在垮塌的瞬間剛好輕吹一口氣,而世人就把垮塌的原因歸結·成那口輕吹的氣一樣·,沒有正確的因果關係。所以正確的說法該是誌願軍在長津湖的出現,而不是長津湖之戰,”擊退“了美軍到三八線南。
所以即使前麵沒有 anounce 誌願軍入朝,這個時候隻要出現一下,仍可以簡簡單單的不戰而”勝“,本可避免的交戰實際卻發生了,所以仍屬誤判。
綜合起來,如果以將美軍趕出北韓作為中國入朝作戰的目的定性,那客觀上這是個徹頭徹尾的誤判。
但是,除了簡單說下當初中美交流不流暢,中國曾發過申明,給美帶過話外,大陸似乎很少有誤判這說法。這就孕育有其餘的可能。
看美國的反省,戰前同中對溝通好像作了他們所能做的,所以沒啥更多的教訓可挖。殲滅老金本就是打草摟兔子,即是在完成了把朝鮮趕到三八線以北的打草行為上順帶的樓兔子行為,用現在術語,屬於mission creep.中國兵的出現阻止了這一摟兔子的行為 (當然,如果不是中國,而是其餘的國家,如印度,也可能可以阻止這種mission creep)。所以美軍的反省主要就是這方麵,當初給老麥的授權和原來的目標比產生了遷移。八十年代由國防部長溫伯格和剛逝世的鮑威爾當時推動的準則,要求美出兵必須任務清晰明確。打草就打草,不得去摟兔子。這和國內愛國人士希冀的,借被曲解了的布拉德利言語,所隱含表達”中國軍隊和人民強大了,別和他們作對”的臆想反省,似乎還有相當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