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兵力優勢。第五次戰役作為誌願軍投入兵力最多的一場戰役,在戰爭開始前,誌願軍第3兵團(包含第12軍,第15軍,第60軍),第19兵團(包含第63軍,第64軍,第65軍),誌願軍第47軍,以及一大批新組建的特種部隊(比如高炮師,地麵炮兵師等部隊)等就接連開始入朝,以支援第五次戰役的作戰行動。
使得中朝雙方的兵力能夠得到極大的補充,其總兵力甚至已經達到了130萬人,這其中誌願軍的兵力就達95萬人。而在這95萬人中,作戰部隊就有多達15個軍攻擊77萬人的兵力,後勤支援部隊則占據18萬人。
但是,反觀聯合國軍方麵,其地麵作戰部隊總兵力也才34萬人,所以在兵力人數上,中朝軍隊已經占據優勢。
第二,武器優勢。在第五次戰役開打前,第一批來自蘇聯支援的陸軍37個師的裝備就已經到達,並正式換裝誌願軍部隊,將誌願軍所裝備的各類型火炮直接增加到了6000餘門,諸如榴彈炮,反坦克炮等大中口徑火炮則有1000餘門。
其中,甚至還有大名鼎鼎的喀秋莎火箭炮,我軍部隊甚至還專門為此訓練了一支規模達上萬人的喀秋莎火箭炮兵師部隊——誌願軍炮兵21師。
可以說蘇製武器的支援,使得誌願軍的裝備條件得到了改善,武器火力也得到了極大的增強。
但正是在中朝軍隊明明占據了兵力優勢,且武器裝備也不差的情況下,我們竟然在與美軍的這最後一次較量中失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