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盡量用中文來解釋這些文件的主要作用,區別,優缺點等。
比如,有遺囑(will), 為什麽還要生前信托(LivingTrust)?有生前信托,為什麽還要做財產信托(Reatly Trust)。此外,這些文件在法庭執行時,是否需要有簽字的證人? 基於我最近原想做一份遺囑,得知法庭必須至少有一個簽字的證人出庭。考慮到這麽複雜,做好的文件,也被放棄了。
Quit Clainm Deed 是最容易/幾乎不需要花銀子,可在親人之間轉產權 (Deed)的一種方式,但這裏麵可能涉及到稅務上的問題。每個州對quit claim deed 的格式要求不一,但大同小異,我都是自己做的(夫妻之間的產權)。
希望這方麵的專家和有經驗的童鞋給以奉獻。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