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參院通過的《社會保障公平法案》有一廢除WEP條款,有待拜總統簽署。
在原有社會保障法案中有一條避免額外收益條款(Windfall Elimination Provision, WEP): 該條款減少了那些從事非社會保障覆蓋的工作(如州或地方政府工作)中領取養老金的個人的社會保障福利,國會通過的《社會保障公平法案》其中之一是除去這一WEP條款。WEP條款規定,對從事非社會保障覆蓋領取養老金且繳納過社會保障稅的人員在計算社保金時(PIA),按繳納社保稅平均月收入(AIME)的前$1115按40%而不是90%計入,然而廢除WEP對於單純領取社會保障福利金的人員是否公平,如何影響社保信托基金,下麵是ChatGPT的回答。
這裏提出了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這涉及到社會保障福利計算的公式(AIME 和 PIA)以及對低收入者的保護,即所謂的“彎點”(bend points)設計。以下是對這個問題的詳細分析,包括為何廢除WEP可能會引起爭議,以及是否對單獨繳納社會保障稅的人不公平。
社會保障福利的計算公式
社會保障退休福利(PIA)基於**平均月收入(AIME)**計算,並通過三個“彎點”體現對低收入者的傾斜性:
1. 彎點機製(2024年數據為例)
• 90%:對月均收入的前 $1,115部分。
• 32%:對月均收入的**$1,115 到 $6,721**部分。
• 15%:對月均收入的超過 $6,721部分。
2. 低收入者的傾斜性:
因為90%的替代率適用於低收入部分,社會保障的設計使得低收入者能從係統中獲得相對更高的比例,而高收入者的替代率較低。
WEP 的目的
1. 防止“雙重收益”問題:
• WEP的設計初衷是避免那些既領取非社會保障覆蓋的政府養老金,又領取社會保障福利的人享受“低收入者”的彎點優勢。
• 例如,政府工作人員可能隻有部分工作年限繳納社會保障稅,導致其AIME較低,因此按公式會享受90%的替代率。WEP通過削減福利,糾正這一“重複受益”現象。
2. 現實中的問題:
• WEP 的削減幅度過於機械,未充分考慮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年限和金額,導致許多人認為WEP不公平,特別是對那些確實有多年繳納記錄的政府工作人員。
如果WEP被廢除,會出現什麽問題?
• 低收入者 vs 部分政府養老金領取者的對比:
• 單獨依賴社會保障的低收入者,因為整個職業生涯收入低,其AIME會較低,導致較高的替代率(90%)。
• 而某些政府養老金領取者(如每月領取$3,000養老金的人),可能隻在職業生涯的一小部分時間繳納社會保障稅,但仍然按彎點享受90%的替代率,結果與低收入者處於相同計算水平。
示例對比:
1. 低收入者:
• 假設職業生涯的AIME是 $1,000(全部收入都在低收入範圍)。
• 按公式:
$1,000 × 90% = $900 的社會保障退休金。
2. 政府養老金領取者(WEP廢除後):
• 假設該人AIME也是 $1,000,但實際領取了 $3,000 的政府養老金。由於WEP廢除,TA也按90%替代率計算:
$1,000 × 90% = $900 的社會保障退休金。
• 總收入: $3,000(政府養老金) + $900(社保金) = $3,900。
問題:
• 單獨依賴社會保障的低收入者最終隻能領取 $900,而政府養老金領取者(盡管其職業生涯收入更高)卻能領取 $3,900。
• 對真正低收入者來說,這種結果顯然不公平。
如何解決這個不公平問題?
如果WEP被廢除,政策可能需要進行其他調整,以確保真正低收入者的權益,同時合理平衡對政府養老金領取者的待遇:
1. 調整彎點機製:
• 針對AIME較低的個體,評估其是否領取非社會保障覆蓋的養老金。若是,則對90%的替代率進行調整,而不是直接取消WEP。
2. 增加低收入者補貼:
• 為單獨依賴社會保障的低收入者增加補貼,以確保他們的退休金在一定水平上更有保障。
3. 按繳費年限計算公平性:
• 類似於現行WEP的“逐年調整”規則,進一步精細化,比如20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障稅的人完全豁免WEP影響,而不是一刀切。
總結
廢除WEP可能會讓部分政府養老金領取者受益,但同時可能導致真正低收入者的利益受到衝擊。一個更加平衡的解決方案應當既能糾正WEP的缺陷,又能保護低收入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