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trust裏寫, 我餘下的, 到他30歲時, 每年可以在某個賬戶裏取出4%,假如在roth, 是政府規定, 10年取完。
假如孩子, 一次全清掉, 有啥約束?
假如是多孩子, 估計還可以告告啥的, 是這意思嗎?
我知道, 假如孩子是執行人, 但是, 自己搞不懂如何填表, 法院填表啥的, 請律師做, 律師一次性按財產標的收費。
假如讓律所執行trust, 他們每年或每月給孩子錢, 那收費更高, 也聽說律師在裏麵搞彎彎繞的。
是這情況嗎?
謝謝你答疑。
注:對你對中國人網上社區的貢獻, 我是一直心存感激的, 那麽多年, 不容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