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律師開家蠻大的事務所,我也算是他們的老客戶了,幾個房子都是找的他們,彼此熟悉,有天就閑聊起信托trust的事,他就講到幾年前辦過的個CASE。。
一家3口,父母加個獨生兒子,這家夠簡單了吧? 20多年前這老父親用打工辛苦掙來錢購得個SFH,現在大約120多萬,這老父親年紀大了又有病,幹脆不如早早把這房子過戶到太太和兒子名下(沒有辦信托trust)。。。這老父親從不曾想到,有天居然會遭自己親生獨子和太太合夥虐待,離婚,最終將他趕出門。這老人去請求社區幫助,也無奈,隻好求助律師。。到法庭法官也沒辦法,這房產已經歸屬太太和兒子,他無權居住,要麽自己出去租房子要麽。。唉。。可憐啊,若他當初把這房子辦了信托trust,現在也不至於落得如此悲慘無家可歸。。